◎光和鹽
相傳莉絲們都喜歡星爺的電影,身為小莉絲的我也不例外,身邊也不乏信手拈來電影對白的朋友,年少時只覺得星爺的電影好有趣好好笑,年長之後,有了社會經歷,加上工作經驗,對於電影所刻劃的官場、人生、百態,卻是在歡笑中更有所感,著實認為星爺能在歡笑中帶入如此深刻的人生道理,真的很有才。
不過今天不是來講電影評析的,之所以會講到星爺電影,是因為最近開庭讓我有種身在電影少林足球的fu。還記得強雄說的經典台詞嗎?「球證、旁證、技術委員、主辦、協辦、所有單位都是我的人,你們怎麼跟我鬥!」
當天秤的一端,一開始就傾向某一方甚至猶如第4位辯護人時,這樣的場景讓我猶如身在電影之中,讓身為刑事被害人的家屬,情何以堪,讓身為告訴代理人的我憤怒不已。
被害人事發後只想躲在陰暗處舔舐傷口,努力恢復正常生活,卻又因著上位者多次的要求,被半強迫到法庭述說自己的崩潰、痛苦,甚至被嫌棄不願意參加修復式司法,這樣的司法程序對於被害人而言無疑是再次施以凌虐。
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在遭受劇痛後,堅強的站起來成為司改國是會議委員,不是所有人在遭受痛苦後都能再次剖開傷口,將已快癒合的傷口再次鮮血淋淋的呈現,這樣的司法程序,如何令人民信服?說好的溫暖而富有人性的司法制度呢?人民還不是回家抱著棉被哭?喔,對不起,我搞錯了,這是民事訴訟大師的經典語句,咱這是刑事訴訟,不一樣呢!
這樣的經歷,也讓我灰心至極,過去在接受諮詢時,每當當事人向我抱怨上位者如何的偏頗、如何的無視證據,小莉絲太傻太天真,自詡為審檢辯之一方,負有維護社會公義使命,總是為上位者緩頰解釋,但這次以後,再也不會為他們緩頰解釋,今後我會選擇沉默以對。